2008年6月5日 星期四

清算台糖賤踏資產罪行 重建文化資產尊嚴

文/火花去

  2008年5月28日高雄縣文化局針對台糖要求拆除橋仔頭糖廠文化資產召開會議,個人巧合與會,有幾點意見條列概述如下,並詳述於後:

1.高雄縣文化局基於文化資產立場,在未有充足使用目的及可行性方案前,不應允許或默許台糖拆除任何建物。
2.高雄縣文化局應督促台糖公司善盡文化資產管理維護之責,在限期之內未能改善,應立即依文資法給予最嚴厲的懲處,並將所有可能遭破壞之文化資產納入法令強制保護之列。
3.高雄縣文化局應即清查台糖公司近十年來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的事實,並予以糾舉,否則就是行政怠惰,若高雄縣文化局無法貫徹依法行政,難辭輿論譴責與行政責任。


  橋仔頭糖廠於1998年劃定為古蹟保存區,十年來我們看到橋仔頭糖廠的文化景觀每況愈下,而台糖公司一貫無法善盡管理之責,主管機關文化局則一再寄望以勸導合作方式感化台糖公司,以結果論來說,事實已經證明台糖公司始終冥頑不靈,使得苦口婆心的文化局猶如為虎作倀、姑息養奸。

  2008年台糖公司迫不及待要將無心管理的文化資產拆除,其一貫的說詞不外乎:「沒有維護管理經費」、「若是發生危險必須承擔責任」…之類的無賴說法。如此推諉卸責的說詞居然可以一說十年!而文化局則以台糖為資產所有人的角色認知,屢次勸說無效,卻遲遲不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的條文予以懲處,造成今日台糖公司依然自以為是而毫無愧色,甚而抱怨文化局補助經費太少,讓台糖公司無法進行有效的管理。台糖此一顛倒是非,倒因為果的說法,實在令人難以置信可以打混十年,同時我們卻眼睜睜的看著台灣重要文化資產一再淪落或消失。

  2008年5月28日高雄縣政府文化局針對橋仔頭糖廠召開審議委員會,在現地實勘的時候,顧超光委員建議文化局邀請橋仔頭文史協會列席,張月英科長以橋仔頭文史協會非財產所有人及利害關係人為由,一開始便婉拒橋仔頭文史協會代表發言,在諸多委員及葉副縣長的裁示下,本人才得以在會中提供意見供委員會參考,此一情狀令人感到十分納悶,更遺憾十餘年來文化資產主管機關的認知落差。

  我們深深以為台糖公司做為一個國營事業,其資產為全民共有,台糖公司長期對待文化資產的藐視態度與粗暴方式,早已不夠資格做為國家資產的管理者,不依法究責已是行政疏失,如今將無賴的公僕當成是國家資產的主人,實在是令人感嘆不已,台糖公司充其量不過是戴罪之身的代理人而已。

  另一方面,橋仔頭文史協會十餘年來的文化資產守護工作早已證實此為公共事務,更是一件與社區利害與共的事情,但是橋仔頭文史協會居然被排除在文化資產審議會議之外!殊不知,這十餘年來對橋仔頭糖廠文化資產論述最豐富,行動最積極的正是橋仔頭文史協會,國內外研究橋仔頭糖廠文化資產保存者無不透過橋仔頭文史協會合作進行,甚至連台糖公司要申請拆除四幢倉庫的照片都嚐試向橋仔頭文史協會要檔案照片。今日我們可以篤定斷言,當前研究橋仔頭糖廠文化資產最透徹,且行動最積極的單位正是橋仔頭文史協會,這也是為何審議委員會要求橋仔頭文史協會列席的原因。

  遑論近十餘年來社區營造已成為台灣社會的基本價值,高雄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科長的認知著實令人不敢領教。如果文化資產科如此克守法令、死背信條,又為何十年來未對台糖破壞文化資產的事實提出任何懲處,而對橋仔頭文史協會等民間團體則堅守不合時宜僵固的法令解釋,實在令人費解。我們認為橋仔頭文史協會在橋仔頭糖廠的文化資產保存工作上,不僅是具有學者專家身份,還是社區民意的代表之一,更是十足的利害關係人。文化主管機關沒有任何理由拒絕知會橋仔頭文史協會出席任何相關文化資產審議會議,否則相關衝突之社會成本皆應由文化主管機關負起相對責任。

  除此之外,當天審議委員會做成退回提案的決議,個人以為這是審議委員回歸文資法的基本精神,不淪為台糖破壞文化資產的幫凶作法,但也是一種逃避現實的作法。因為台糖公司欲將文化資產除之而後快,且無心於文化資產管理已是人盡皆知的事情,文化局及審議委員自當審視現實條件,並考量台糖可能隨時地危害文化資產的慣犯事實,提出依文化景觀原則不准拆除的意見。同時要求台糖限期改善,若台糖公司未能在有限期程內證明其維護文化資產的決心,則依文資法將其欲拆除之建議增列為古蹟,並擴大古蹟保存區範圍,以強化文化資產的法律地位,如此才足以扼止文化資產一再失陷的困窘,為台灣文化要回一點尊嚴。

  2008年橋仔頭糖廠劃定為全台灣第五處文化景觀,並解除部份古蹟本體,實為一項進步開放的作法,有利於文化資產的再生活化,然而台糖公司已經證明他們對文化資產的態度是不會改變的。所謂文化做為一種資產,在他們看來始終是負債。事實擺在眼前,文化局及審議委員不應一廂情願寄希望於台糖,除了回歸文化資產保存法的基本精神,更要捍衛國家重要文化資產,立即責成文化局清查台糖公司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的事證,包括糖業博物館的設置過程,以及自行車專用道未經文化資產審議擅自進行的違法行為。

  除了寄望於高雄縣文化局表現行政尊嚴和專業外,更要在此呼籲所有國人共同聲討被台糖公司賤賣、賤踏的國家資產。讓我們認真的當一位國家主人,不允許我們納稅錢豢養的公僕們彼此推諉卸責;讓我們共同徹底地追究責任,讓我們的國家更進步。其實很簡單,只要將我們期許學子的所有中心德目拿來檢視自己,並鞭策坐領國家薪俸的公務人員,我們的世界就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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